顾自青律师,电话:13401752066(微信同号),江苏一枝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11月至2009年12月在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见习;2010年2月至2013年3月在上海传岵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助理一职;2013年12月至今就职于江苏一枝笔律师事务所。2016年被盐城市司法局、盐城市律师协会评选为盐城市第五届十佳青年年律师经办案件精选:1、犯罪嫌疑人钱某某涉嫌非法制造制毒物品罪一案,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无罪意见,后案件被撤销。2、犯罪嫌疑人韩某涉嫌抢劫罪一案,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无罪意见,后案件被撤销。3、犯罪嫌疑人仓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无罪意见,后案件被撤销。4、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审查逮捕阶段提出无罪意见,后案件被撤销。5、被告人王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并被公诉机关认为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经辩护,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不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6、被告人季某某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罪,一审经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二审经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撤销了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项判决,改判季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